扎根农村 奉献基层——我校毕业生积极参加“三支一扶”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等八部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精神,上海市从2006年开始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竞争择优、统一组织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宝山、崇明、奉贤、嘉定、金山、闵行、南汇、浦东、青浦、松江等郊区县乡镇及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目的是从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一些人服务基层。

一、“三支一扶”的招募对象和条件

       “三支一扶”的招募对象主要为本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外省市高校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 、“三支一扶”服务期间待遇

     (一)生活补贴

     上海市对“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分为日常生活补贴和政府奖励两部分发放。

     1、日常生活补贴

     日常生活补贴按月发放,每人每月1790元(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为1593/月)。

     上海市“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贴发放时间从715日起计算。

     2、政府奖励

     政府奖励按照服务期限长短,每年经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第一年为7000元,第二年为12000元,第三年为18800元。

     (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上海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由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代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统一按照本人按月取得的生活补贴1790元确定;缴费比例按照本市规定,个人每月按照缴费基数的11%缴纳(由个人承担,在日常生活补贴中扣除),单位每月按照缴费基数的37%缴纳。

     (三)交通费补贴

     “三支一扶”大学生上下班交通费,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补贴。对非上海生源大学生,各区县每年给予一次探亲往返火车硬座票价报销。

二、我校学生参加“三支一扶”情况?

     20067月,我校14名高校毕业生,其中船建学院1人、材料学院1名、农生学院4名、化工学院2名、网络学院4名、国务学院1名、管理学院1名,深入到本市宝山、嘉定等10个郊区县的乡镇农村基层一线,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工作。

     2007年,通过严格的报名、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程序,我校有13名优秀大学生加入了“三支一扶”计划,奔赴本市乡镇(街道)从事农村基层工作。他们中研究生1人、本科生12人;其中生命学院1名、农生学院1名、化工学院1名、技术学院4名、国务学院3名、管理学院1名,媒设学院1人、医学院1名。

     2007年上海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推出22名“三支一扶”先进人物,上海交通大学管祎俊、张生、张华林等3名同学入选。2008上海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推出36名“三支一扶”优秀典型,上海交通大学李斌、张华林和荣耀等3名同学入选。我校关注对三支一扶学生的成长在20074月我校举办了“支扶学子母校行”系列活动。

     毕业生要积极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到基层去、到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去,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新郊区新农村建设,在农村基层经受锻炼,增加才干,健康成长,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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